10.3969/j.issn.1001-8204.2004.01.029
WTO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及我国的环境法律应对
WTO与生物多样性公约(CBD)两大规则在内容上出现许多交叉、关联现象.CBD有积极追求生物资源经济价值的意愿,而WTO在保证贸易自由的前提下,比其前身GATT给予环境保护更切实的关注,但CBD与WTO之间仍然存在不少分歧和碰撞,两大规范之间仍有许多的空白地带急需协商.对WTO与CBD,我国可采取的法律应对包括:积极参加到贸易与环境的各种论坛中,参与制订、修改和影响规则;充分利用国内的规章制度,保障本国利益;充分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WTO、贸易与生物多样性、法律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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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2004-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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