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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乐律(调)三题

引用
唐宋之际中国与日本,在乐律、乐调上至少有三个不同之处:一是中国十二律名与日本十二律名不仅律(调)名称上有很大不同,而且在实质性方面也有不少差异.二是中国乐调通过隋初郑译与苏祗婆琵琶音阶的对应,产生了八声音阶,作为那时乐调运用的基本音阶,对后世中国传统音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日本则仍保持郑、苏对应时"三声不同"的状况,作同主音方式对应,产生出日本所特有的律调与吕调两种运用形式.三是中国乐调以商调为主,日本以羽调为主,由于中、日在总体乐调高度上相差四度,所以在正、反调概念上产生出差异来,同时,也致使日本产生出对某些乐调的误判.

中、日十二律名、中国郑、苏对应、日本律调、吕调、商调、羽调交替

J612(音乐技术理论与方法)

2021-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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