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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挥发油大鼠肝毒性”量-时-毒”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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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柴胡挥发油多次灌胃致大鼠肝毒性的“量-时-毒”关系.方法:连续30天给Wistar大鼠灌胃不同剂量的柴胡挥发油,分别于药后7、15、21、30天检测大鼠血清ALT、AST活性、肝体比值和病理组织学变化.结果:连续30天灌胃(0.19~0.42) ml/kg的柴胡挥发油可造成大鼠肝毒性损伤,药后7天即可产生明显肝毒性,各剂量组血清ALT、AST活性明显升高,肝体比值增大,(0.26~0.42) ml/kg组肝脏出现轻微病理损伤.药后15 ~21天肝毒性表现最明显,血清ALT、AST活性显著升高,与空白组比较,各剂量组均呈现不同程度的显著性差异,且随剂量增加升高更明显;肝体比值显著增大;肝脏病理损伤严重.药后30天,大鼠出现死亡,ALT、AST活性及肝体比值较21天增加不明显.结论:柴胡挥发油致大鼠肝毒性损伤的剂量范围是(0.19~0.42) ml/kg,相当于生药量(92.6~204.7) g/kg,按柴胡口服液计约相当于70kg人日用量的(1.5~3.4)倍.

柴胡挥发油、肝毒性、“量-时-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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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32(医学研究方法)

山东省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山东省科技平台建设项目

2011-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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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药理与临床

1001-859X

51-118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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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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