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4890.2005.03.013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存在的合法性

引用
@@ 由于我国198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专利法对药品和以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给予专利保护,基于此种状况,国家于1993年实施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加强对中药产业和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1993年我国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添加了对药品的专利保护内容,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并没有废止,仍然继续生效,中药的品种保护与专利保护并存一直延续至今.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专利保护、品种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法、中药产业、延续至今、化学方法、保护内容、状况、物质、国家、废止

7

D92;F04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1-4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药研究与信息

1673-4890

11-5442/R

7

2005,7(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