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企业经营环境、企业健康发展、国务院、资产总额、行业特点、企业工作、城乡就业、经营规模、划分标准、产业政策、中小型、销售额、所有制、总则、指标、生产、境内
4
D02;F27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