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669.2021.02.006
墨家之义道及其伦理精神
墨家的根本观念是"义"而非通常所认为的"兼爱"或"功利"或"天志".墨子自苦为义,以"义道"自我标榜并宣教天下.基于"义"观念重构墨家的哲学体系,我们会发现,"义"与"十论"皆有关联且可逻辑地贯通之,而"兼爱"或其他观念则不能.此外,从"仁""义"之别而非"仁爱""兼爱"之别考察儒、墨之异,更能彰显各自独特的伦理精神.墨家"义"论具有多重伦理意涵,如平等与公正、利他主义与慈善精神,不作恶与禁止恶,义务论与功利论的统一等.这也是以"兼爱"或其他观念为根本观念所无法完全涵括或展现的.
墨家、义、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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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4(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规范伦理学与元伦理学视域下的先秦诸子伦理学重构"20BZX048
2021-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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