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自然人破产能力的确立
破产能力是民商事主体被宣告破产的资格。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则无权宣告该主体破产。在《企业破产法》出台过程中,是否应该赋予自然人破产能力一直是争议的焦点之一,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最终仍未立法确认。事实上,不论是市场形势和时代特征的变化还是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债权人权益等的需要,都使得我们不得不理性地研究并推进自然人破产能力的确立,同时,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关的制度。
自然人破产、破产能力、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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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2011-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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