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519.2017.06.005
中国地方财政体制演变的逻辑与转型
本文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系统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税体制的演变,提出:1980年代的分权式“财政承包制”是中国特定转轨路径的内生结果,而不能被认为是该阶段高速增长的主要制度基础;1990年代后期在中国从沿海开始逐步兴起并一波波向内地扩散的区域招商引资竞争、“土地财政”、“土地金融”也只是1994年集权式“分税制”改革在中国特定金融、土地、劳工、环保体制组合下的一个非预期后果.在带来高增长的同时,这种新的地方发展主义模式开始引致日益增加的经济、金融扭曲,并带来了不可持续的社会、环境后果.与其他体制一起,分税制不仅加大了地方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与预算软约束,也推动中国的地方财政日益成为“吃饭财政”与“建设财政”,而没有切实转型为“公共财政”.中国未来的财政体制改革应从市场化地方债发行入手抑制“建设财政”,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以土地改革调整地方政府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模式,以“营改增”为抓手实现财政适度分权,并通过缩小专项转移支付和强化公共服务标准设定与监督来诱导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向更好地反映公众意愿的公共财政有效转型.
财政承包制、分税制、吃饭财政、建设财政、公共财政
F12(中国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及改革研究”71533007
2018-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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