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519.2016.02.010
协商民主的软法价值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需要新的理论导人与对策支持.法制不仅具有工具理性,更具有价值理性,需要我们更多关注蕴涵于法律法规中内在的诸如平等自由等元价值.将软法作为重要法资源植入协商民主建设,并在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软法实现路径和机制,有助于提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以软法的价值和功能实现作为内生动力,实现协商民主建设的有机创新,助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更有助于转变民主发展的思路方式,提升民主政治品质,深化协商民主建设的内涵.
协商民主、软法价值、逻辑解构、作用机理、内生系统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6-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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