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519.2012.06.016
宪政视野中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以公权力为主要内容,其性质从学理上说是权利监督,这种社会性权利正逐步实现制度化,在党的文件、政协的规章制度中也已经得以体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最高组织形式是“两会”.“两会”早已成为宪法惯例,成为现实政治运作的经常性行为模式,但还没有实现制度化,还需要一系列运行机制来落实.
宪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权利监督
D627(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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