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519.2012.01.018
行政约谈制度的法治化
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类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约谈来履行管理、监督等政府职责,这不仅体现了柔性执法与服务型政府的现代法治理念,而且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执法制度,行政约谈也存在性质不明确、责任承担不确定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从行政法治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促进该制度的规范发展.
行政约谈、制度化、法治化、柔性执法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0年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808
2013-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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