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219.2022.15.008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理思考与立法建议 ——基于公私法融合的视角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国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行为是公法领域与私法领域众多法律行为的组合,单靠传统公法或私法领域的法律制度都难以调整混合所有制办学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鉴于混合所有制办学具有公私法融合发展的法理基础,可以尝试由国务院出台《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条例》,运用公私法融合的立法技术保障职业教育的公益性与市场化改革,并从办学协议、设立要求、办学管理、激励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具体设计立法内容,为我国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这也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应有之义.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公私法融合、法理基础、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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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19.2(职业技术教育)
2022-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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