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讯
序言<br>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15年11月3日至18日在巴黎举行的第三十八届会议,忆及保障每个人工作权和受教育权的《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第23条和第26条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第6(2)和13条中确立的原则,以及《反对教育歧视公约》(1960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技术和职业教育公约》(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1989)以及《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年)中包含的各项原则,意识到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被视为普遍受教育权和工作权的一部分;认识到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符合《技术和职业教育公约》(1989年)中所规定的“推动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忆及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各项建议书的规定,尤其是《反对教育歧视建议书》(1960年)、《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1966年)、《关于促进国际了解、合作与和平的教育以及关于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教育的建议书》(1974年)、《关于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与资格的建议书》(1993年)、《关于高等教育教学人员地位的建议书》(1997年)以及《关于成人学习与教育的建议书》(2015年);还忆及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通过的相关文书,包括1975年《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公约》(第142号)和2004年《关于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培训和终身学习的建议》(第195号),参照2011年《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认识到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有助于促进对人权的理解和尊重、包容和公平、性别平等、文化多样性,有助于增强终身学习和学会与人共处的意愿和能力,所有这些对于社会和经济参与以及实现持久和平、负责任的公民意识和可持续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铭记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问题首脑会议(纽约,2015年9月)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并注意到国际社会对促进持续和包容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惠及全民的环境保护以及消除贫穷与饥饿的承诺;根据《仁川宣言》中“2030年教育:实现包容和公平的全民优质教育和终身学习”和《2030年教育行动框架》,考虑到《关于学习促进工作、公民意识和可持续性的波恩宣言》(2004年)的建议、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会通过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转型:培养工作与生活技能”,即《上海共识》(2012年)以及《爱知县名古屋可持续发展教育宣言》(2014年)的建议;决定在其第37 C/17号决议中对《修订的关于技术和职业教育的建议书》(2001年)加以修订,以反映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中的新趋势和新问题;认为本建议书阐明了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上各会员国根据自身的社会经济环境、治理结构和可用资源应遵循的一般原则、目标和指导方针,以期在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变革、扩大和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审议了38 C/32号文件及其所附的《关于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建议书》,并提出如下建议。
教育与培训、职业技术、建议书、可持续发展、权利公约、终身学习、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开发、劳工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世界人权宣言、受教育权、社会发展、社会经济环境、教育歧视、公民意识、高等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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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X92
2016-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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