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3219.2004.01.021

职业教育应有的地位及制约因素

引用
@@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应与普通教育处于同等地位.这是分析各国教育现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后得出的结论.世界各国的学生们一般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后接受职业教育,是一种"基础教育"(义务教育)之上的相对于普通教育的分类.就我国情况看,<教育法>规定我国的教育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综上所述,职业教育自成体系,是一种相对于普通教育的教育体系,与普通教育处在同等地位.

高等职业教育、地位、普通教育、学校教育、职业培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体系、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法、中等教育、学前教育、协调发展、相互沟通、世界各国、其他教育、普及程度、教育作为、教育现实、教育类型、教育分流

25

G4(教育)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0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职业技术教育

1008-3219

22-1019/G4

25

2004,25(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