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柏拉图《泰阿泰德》的"知识"定义
柏拉图在《泰阿泰德》中提出了关于"知识"的三个定义,即知识是感觉、知识是真信念和知识是"真信念加逻各斯".从表面上看,这三个定义在对话中均被否定了.然而,柏拉图通过对"逻各斯"之含义的探讨挽救了第三个定义.本文认为,柏拉图所支持的知识论并不是法恩所谓的"知识的交互关系模式"和融贯论的,而是基础主义的,即对一个对象的知识应被还原为构成它的原因的知识.《泰阿泰德》给出了一个关于知识的"弱的"定义,即知识是真信念,当且仅当这个信念是关于认知对象的区别性特征即原因的,并且获得这个信念的活动不是偶然的,而是包含了对原因的理解.与柏拉图中期思想中的知识标准相比,这个定义在认知对象方面允许从信念过渡到知识,而在认知主体方面允许渐进的理解.
《泰阿泰德》、柏拉图、知识、逻各斯、信念
B502.23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ZX100
2024-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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