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辩证法”中的“对立的相互作用”思想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批判性地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对立的相互作用”思想.“自然辩证法”认为只有从事物自身包含的“对立的相互作用”出发才能把握诸如宇宙、有机生命等“自因”性的事物.同样,正是基于“对立的相互作用”思想,恩格斯批判了“热寂说”、杜林的“原始状态”论等具有“他因论”“外因论”性质的错误观点.忽视或未能充分把握“自然辩证法”中的“对立的相互作用”思想是“不一致论”“不相容论”等曲解之所以产生的重要原因.
自然辩证法、对立的相互作用、矛盾、恩格斯
B0-0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团队项目18QT006
2021-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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