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辩证法的“实在主体”
由于现代性意识形态的遮蔽,辩证法几乎完全被当作“形式方法”来理解了,但辩证法本身恰恰要求超出并克服这种抽象普遍性的外在反思.黑格尔的辩证法在本体论上意味着:事物自身的活动.这个自我活动者乃是作为实体-主体的绝对者.而当绝对观念论的思辨辩证法陷于瓦解之际,马克思经由一个本体论革命而拯救了辩证法,使之重新建基于“实在主体”之上,而这个自我活动的实在主体乃是“既定社会”.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实际地生存于探究既定社会的“历史科学”中.这种辩证法也把如下的思想任务托付给当今的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地开展出对既定社会的研究,深入地探索既定社会之自我活动的实体性内容,从而把握其实存中的本质和展开过程中的必然性.
辩证法、实在主体、自我活动、既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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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道路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哲学研究”编号17JZD037
202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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