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的理解
理解的最为典型的对象是与心灵活动有关的行为,包括言语和行动.这一理解过程表现为一个心理活动的过程,它是通过对意向性的把握来理解行动的意义的.理解者力求达到的是与被理解者在心灵上的会通.与此相应,“理解”也就具有不同于“认识”的性质(透明性、内在性等)与方法(“最佳解释的推论”).正是基于这些理由,本文并不赞同当今知识论中有关理解的一些观点,诸如它是把握事物的结构、整体性关系等.这些观点并没能把握“理解”的特性.
理解、知识论、心理因、意向性、意义
B017(哲学基本问题)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B012
201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