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德行伦理”与中国伦理形态的现代建构
从儒家经典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儒家伦理形态是一种不同于西方美德伦理(Virtue Ethics)和规则伦理(Normative Ethics)的“德行伦理”.它涵蕴着内外两个向度:就内在向度而言,是“在心为德”,强调行为者的道德心理是“德”之实现的内在根据,并赋予人之为人的目的性价值,这在后儒对孟子的承续与发展中呈现出丰富的图景;就外在向度而言,是“施之为行”,即同时强调行为规则在“德”之实现中的价值.基于此内外统一的理论进路,儒家德行伦理虽然兼及了“Virtue Ethics”或“Normative Ethics”的意涵,却不宜直接将其纳入二者的分析框架,而应作为一种独立的伦理形态而存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德行伦理”作为一种“会通型”伦理形态的地方性资源,应积极参与创建新时代条件下的全球伦理,而这也正是当代中国伦理形态现代建构的方向所指.“现代性转化”与“开放性吸收”始终是这个过程不可省略的方法和立场.
儒家德行伦理、道德心理、行为规则、现代伦理形态
B82-02(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AZX017
2017-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