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与合理性
普特南曾指出,“我们关于合理性问题的讨论,持续了数十年而终无结论”,这告诉我们“合理性”问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由于“理解”活动往往处于某种“理由空间”中,因此需要我们依据合理性概念来判定有关理由是否有效.理由空间的性质在于,它是一种主要由“证言”(testimony)构成的论辨空间.已有的合理性原则要么与目的性、要么与真或事实、要么与模态概念相关,本文提出的两项合理性原则:一项是形式上自洽的“可信原则”,另一项是内容上的有关可信度的“比较原则”.
知识论、理解、合理性、信念、行为
B80(思维科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B012
2017-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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