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柏拉图主义”对亚里士多德《范畴篇》中第一实体“优先性”的解释
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把个别事物看作“第一实体”,认为它优先于作为“第二实体”的普遍者.新柏拉图主义者们区分了两种意义上的“优先性”,一种是自然上的优先性,一种是对于我们而言的优先性.而《范畴篇》中讨论的诸范畴仅仅限于可感领域,“第一实体”的优先性仅仅是“对于我们而言的优先性”,而非自然上的优先性.新柏拉图主义者试图以此化解亚里士多德《范畴篇》与《形而上学》中实体理论的“矛盾”,缓解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之间的紧张.
范畴、第一实体、第二实体、优先性
B502.44
2016-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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