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的价值定位与伦理规则
要想使协商主体按照真诚互信的伦理规则展开协商活动,就必须使协商程序公开化,即让协商讨论的主题、内容、程序、参与者的价值偏好及转换等各种涉及共识形成和决策制定的信息全部公开透明.因为程序公开是现代协商民主的首要特征,它是公众看得见的正义,只有这种正义实现了,公众才能在澄明的环境下从容协商.参与协商的公民或组织只有深入了解了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来龙去脉,才能避免盲目跟风.在讨论和对话中,只有公开自己支持某项政策的理由和偏好,并认真听取其他公民支持某项政策的理由和偏好,才能产生公正的判断和公平的结果.
协商民主、伦理规则、程序公开
B035(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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