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自然与超越自然:重思“自然历史过程”
本文认为,不能仅仅在实践主体性意义上贬低自然,也要肯定作为正当性和合理性意义上的两种“自然”:作为社会历史前提与基础的“自然”和现代人类实践塑造的社会历史的“自然”.由此,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只能是以现代文明的诞生、发展和前途为核心的“历史”,没有尼采“永恒轮回”说超越现代文明史的意义,更没有恩格斯“永恒循环”说的天体运行史意义.从自然正当论视角看,绝对的自由、完满的利益和谐,是传统形而上学的想象.马克思类似语汇的表达只具修辞学意义,没有实质性意义.所以,回归正当性意义上的“自然”与超越意识形态塑造以及历史累积意义上的“自然”是一致的.
马克思、自然、自然历史过程、形而上学
B03(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AZX002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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