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政制设计与学派归属
以往学者判断荀子的学派归属,或基于其心性论,或基于其道德观;而单从心性论或者道德观,似不足以对荀子究竟是儒家还是法家做出评价.为此,本文引入政治体制的维度,从其政治思想与道德思想的内在关联出发,重新审视荀子的学派归属问题.本文认为,荀子号称“审周道”以建制,但它所建构的政治体制并非周制而是秦制.荀子考察秦国之后,对其治道赞赏有加,对其“无儒”深表遗憾,试图通过“治人”将儒家道德植入秦国的“治法”之上.但是,由于他的礼义过度政治化、外在化和形式化,导致荀学中的礼演变为与法相类似的强制性规范,从而使儒家道德发生异变,孔子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蜕变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可见,荀学中“治人”与“治法”的矛盾,是法家政制与儒家道德矛盾的外化,最后不是儒家的治人驯服了法家的治法,而是法家的治法扭曲了儒家的治人.因此,从道德和政治思想两方面来看,荀子很难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儒家,而是受儒家影响的法家即“儒法”.荀学的出现,适应了秦以后君主专制政治的需要,奠定了此后两千多年君主专制模式的思想基础.中国现代政治文明的建立,必须超越荀学的“卡夫丁峡谷”.
荀子、法家、礼义、治人、治法
B222.6(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6-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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