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契约"事件看儒家的诚信之辨
本文以儒家内部关于若干契约事件的评述作为一条线索,试图在某种程度上回应外界对儒家诚信的质疑和批评.在儒家关于以管仲为中心的两个契约事件的解读中,贯穿着一个隐含的思路:"大信""小信"之辨,由此可知儒家关于诚信限度的规定具有复杂的情况,而契约内含义务是其主因.在儒家关于另一类契约事件——"要盟"的相关评述中,暗含着一条由"诚"而"信"的价值路径.由此深究下去,有助于重新理解儒家"诚""信"之辨的历史逻辑.儒家关于"讳隐"的思路,则包涵了"信""礼"之间的张力.通过以上同情之理解,儒家诚信与现代诚信的内在关系才能获得有效沟通和恰当定位.
契约、大信、小信、诚
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
2016-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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