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Subjekt概念的两个维度与三层含义——基于《<精神现象学>序言》的一个理解
Subjekt(英文subject)是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关键概念,它上承从亚里士多德经笛卡尔直到康德和费希特的相关概念,下启费尔巴哈、施蒂纳、马克思以至现当代西方哲学的相关概念.该概念之所以能承上启下,在于黑格尔赋予了它两个维度和三层含义相交织的复杂结构,而这一点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有清楚的展示.这两个维度是语言维度与存在维度.Subjekt在语言维度上就是任一命题的主词,而在存在维度上则意指三种不同的对象.黑格尔明确提到"第一Subjekt"和"第二Subjekt",并暗示了"第三Subjekt".其中,精神虽被黑格尔规定为绝对主体,即所谓"实体兼主体",却不具有相匹配的语词形式,这种缺陷是其被批判和超越的学理根源.
黑格尔、Subjekt、主词、主体
B516.35(欧洲各国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东省高层次人才项目
2015-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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