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等之爱”与“博爱”
由于孟子对墨子“兼爱”的批评,人们通常认为儒家是讲“爱有差等”的,而既谓“爱有差等”即不是“博爱”.然如果儒家不讲博爱,则“泛爱众”之义为虚设,“博爱之谓仁”为无稽.本文鉴别出了“差等之爱”的二重内涵,提出了全新诠释,且认为在“恕”的意义上,“差等之爱”即是“仁”的不同实践境界,是通达于“博爱”的根本途径.“差等之爱”的最终境界,即是无限宏大的博爱境界.
儒家、仁、差等之爱、博爱
B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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