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伦理内蕴
生产力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理和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有关研究论著不胜枚举,许多成果都深化和发展了这一理论.然而笔者认为,现有的研究存在着一个缺陷,即缺失了对该理论应有的伦理内涵的探讨,从而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造成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本文就此缺陷作些探讨,以求指正.
一、生产力理论研究在伦理向度上的缺失
学界对生产力的研究主要包括立足于哲学视角探讨生产力的要素,基于经济学、社会学视野从新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来阐释生产力,以及从生态学、环境学的角度论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等.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关于生产力的解释一直是长期占统治地位的观点,认为生产力就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解决社会和自然之间矛盾的实际能力,是改造自然和影响自然并使之适应社会需要的客观物质力量"(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第98页);"生产力是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界获得物质资料的能力"(赵家祥、李清昆、李士昆主编,第102页).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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