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义理论中的两条路线
意义理论在上世纪后期曾经是哲学讨论的一个核心领域,并成为语言学、逻辑学、认知科学和心理学的交叉研究领域;但它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混乱的研究领域。D.刘易斯在谈到意义理论时指出:“我区分两个主题。首先,可以把可能的语言和语法描述成一种抽象的语义系统,藉此我们把语言中的符号与我们周遭的世界关联起来。其次,通过心理学和语言学事实的描述,任何抽象的语义系统都是被某人或某群体使用着的一个具体的系统。混淆这两个主题只会带来迷惑。
意义理论、语义系统、语言学、认知科学、心理学、逻辑学、刘易斯、抽象
B81-05(逻辑学(论理学))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09DZXJ01;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IFW09043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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