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推进教师网联计划,构建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教师”2003”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要求,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构建多功能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决定于2005-2007年间在全国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机构评估、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终身学习体系、教师网联计划、机构建设、中小学教师、与资源中心、改革与建设、全员培训、教师学习、自治区、直辖市、区域性、教育局
G40;G25
200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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