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1058.2004.04.015
合作学习须适时,适度,讲实效
@@ 王坦在《合作学习论》中指出,合作学习是针对教学条件下学习的组织形式而言的,相对的是"个体学习".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随着新课改向纵深发展,合作学习的意义和价值已经逐渐被许多教师所接受,特别是在一些公开课中成了不可少的"亮点".
合作学习、意义和价值、组织形式、教学条件、个体学习、学习论、新课改、深发展、互助性、公开课、责任、学生、团队、教师、分工
G42;TU-
200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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