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中学校教育的应为与可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条款变迁的分析
回顾《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修法历程可以看出,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方向指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成为调节学校与未成年学生间法律关系的依据,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内容随着社会变迁不断调整完善.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学校在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构筑适宜学生发展的安全环境、防治学生欺凌和性侵害性骚扰以及保障未成年学生发展权方面有了新任务.为此,学校需要在重塑教育理念、完善治理机制、加强师生培训、强化内外合作等方面入手,将学校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依法治教、学生欺凌、发展性保护
G63(中等教育)
北京市教育科学项目BECA18035
2021-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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