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教师培训的责任主体制度
以责任伦理学为理论基础,提出有效教师培训的责任主体:参训教师、教师培训者或培训管理者、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政策制度的制定者和机构.列举了直接责任主体尤其是项目负责人和参训教师负有的主体责任.对落实教师培训主体责任提出建议:改革现有教师培训的体制与机制,建立“低控制”的组织文化,建立教师培训的问责制度.
教师培训、责任伦理、责任主体、主体责任、研究共同体、低控制、问责制度
G63(中等教育)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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