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赋权:让家长成为学校教育的“同盟军”
家长“十大员”包括:学校事务监督员、家校联系沟通员、学生安全协理员、家庭教育教导员、课堂教学评价员、高效课堂宣传员、教师工作评议员、法律政策宣传员、社团活动辅导员、学校活动参与员.家长“十大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发言权、建议权六项权利,已经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校融合、家长"十大员"、学校事务监督员、课堂教学评价员、家长委员会、流动日记本
G62(初等教育)
2013-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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