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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担责吗?

引用
对于午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在认定学校责任时,要考虑学校是否禁止学生午休时间滞留学校,这种禁止是一般性禁止还是严格禁止,不同的情形学校承担的管理责任是不同的。对于午托学生与寄宿制学生而言,午休时间属于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时间,学生在午休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要承担侵权和违约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责任、《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G63(中等教育)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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