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688.2020.05.102
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研究
受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养老服务问题成为困扰当下数以亿计"4+2+1"家庭模式的最大难题.现阶段,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为政府,较为单一,其供给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作为一种新型社会组织形式的社会企业,其出现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高成长民营企业参与的社会企业项目因具有营利性与传统非营利性组织的双重属性,可以更高效地参与到社会养老服务的供给中,因而探索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的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民营企业、社会企业、社会服务、养老服务
F719(国内贸易经济)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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