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0688.2018.09.078

论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保护

引用
网络游戏画面属于类电影作品,网络游戏开发者设计了其整个系统,其中包括各个部分的元素.玩家对于不同游戏画面的呈现没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作劳动,因此网络游戏画面的著作权归属于游戏开发者.平台直播网络游戏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要从不同的游戏类型进行具体分析.对于竞技类网络游戏,平台直播游戏画面在符合“四要素测试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标准下不会影响游戏本身的正常使用,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对游戏画面的合理使用.

网络游戏画面、类电影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

D932.41(各国法律)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8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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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技与发展

1674-0688

45-1359/T

2018,(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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