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正义理论如何容纳"最大化原则"
葛四友教授在《分配正义新论》中试图对分配正义理论作一个后果论重构.本文将论证:(1)葛四友未能有效辩护作为重构正义理论之基础的后果论道德观,恰当地理解人的观念和道德的功能,对道德原则只能作义务论式的说明;(2)在一个基于义务论道德观的分配正义理论中,我们仍然能够以及应该以某种方式吸收最大化原则.这样设想的社会正义原则回应了后果论同情者的一个重要直觉:在对法律与公共政策的设计与评判中,"最大化后果"似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
义务论;后果论;最大化后果;自然正义;社会正义
2021-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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