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价值、自我所有与道德动机
在新著《分配正义新论:人道与公平》中,葛四友教授批评了包括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在内的主流义务论,指出在人性动机和道德直觉的讨论中,义务论不如后果论有说服力.由此,他创新性地从后果论出发,证成一种新的正义观念.本文认为,他在方法论上对“初定的”和“初步的”之不同意涵的区分,有助于我们厘清关于平等价值之论争的本质.但是,他对罗尔斯有关自我所有权和道德动机的批评是有问题的,后者拥有更好的理论资源和空间为自己辩护.在这个基础上,本文亦指出,葛四友对罗尔斯理论的重构也值得商榷.当我们澄清罗尔斯暗含的基本需要原则作为绝对优先原则,再融合两个正义原则,同样能很好地实现葛四友提出的分配正义目标,即人道与公平.
平等价值、自我所有、道德动机、作为公平的正义
本文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当代西方平等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博士后第11批特别资助项目“当代分配理论中的平等主义研究”;中央高校科研业务费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科青年跨学科创新团队项目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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