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克的义务概念及共同体的构成——柏克代表理论的道德基础
柏克代表理论的当代研究往往认为柏克未解决的一个代议问题是,个别的关系如何转化为全体的代表.皮特金也未澄清议会是如何成为整个共同体的代表的.本文以柏克思想中的“义务”概念作为枢纽性线索,为其代表理论奠定道德根基.进一步,本文认为柏克代表理论的核心关切是政治合法性问题,借助“时效”学说,柏克取消了主权性权力建构的问题,从而找到一条不同于现代自然法学派而完成“人民”共同体建构的道路.
代表、客观利益、义务、时效
2020-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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