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学案》中程颐思想的诠释与评价——兼论二程思想的比较及其分派
在理气论上, 《宋元学案》编纂者基于理气合一论,以气为本体,以理为气之规则属性,批判了程颐理先气后与理本气末的理气二元论倾向.在心性论上,编纂者赞同程颢的性气合一论,批判了程颐性即理的性气二元论,又以心性情合一的心即气说批判了程颐以心分性情体用的心即性说,并基于性情、仁爱合一论批判了程颐的性情、仁爱二元论.在工夫论上,编纂者从心学立场出发以主敬为穷理的前提与目的,认为程颐的主敬与致知是一个工夫.编纂者将二程同倡天理作为其继承孔孟道统并与异端相区别的根源,进而指出二程在本体论(天理、性即理)上一致,而在工夫论上存在差异,即由周敦颐的主静经程颢的主敬发展至程颐的主敬穷理,仍然属于同一理学体系.
《宋元学案》、程颐、程颢、宋明理学、道统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宋元学案》综合研究”17FZX0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阳明心学的历史渊源及其近代转型”16JJD720014
2019-0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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