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论领土权:纷争、辨析与新解
国家的领土权是由个人在“社会契约”中让渡部分土地所有权而奠定的么?当代学者诉诸洛克的不同文本及其解释而对此问题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西蒙斯认为国家的领土权可以且只能由个体让渡部分土地所有权而构成(派生理论),而范德沃森则主张洛克设想了一种完全不同的领土权理论,根据该理论,土地所有权的让渡对于证成领土权既不充分也无必要(非派生理论).本文通过梳理西蒙斯和范德沃森之间的这场争论,论证了如下两个主张:(1)范德沃森对派生理论的批评并不致命,而其提出的非派生理论又具有重大缺陷;(2)派生理论的根本问题在于它错误地假设了自然所有权是一种完整的所有权,一旦摒弃这一假设,我们就可以设想一种新的非派生性领土权理论.
洛克、西蒙斯、范德沃森、土地所有权、领土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当代西方新近政治义务理论研究”资助,项目15YJC720038
2019-0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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