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阈中的墨子与密尔功利伦理思想
与密尔古典功利主义伦理学相较,墨子功利伦理思想呈现出中国先秦时期的社会、文化环境特色.2000多年前的墨子无法像密尔那样感受科技所创造的无限可能,所以,才会将温饱固化为民生目标,并主张“非乐”.墨子相信天帝、鬼神的存在,故以“天鬼”为终极的道德制裁力量,这与其“重公共实利而忽视个人情感”的价值导向息息相通;密尔看重“良心”在道德制裁中的关键性作用,与其重视“心理联想”和亚当·斯密以来功利主义重视道德情感的传统一脉相承.墨子将“义”直接定义为“利”,在理论上就消除了密尔功利论所面临的“功利”与“正义”之间的对立,体现出墨家对功利伦理的理论贡献.墨子以“交相利”论证“兼相爱”的正义性,以“实利”置换“情感”的实质内容,使“爱”与“利”有机交融,以期化解“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利己”与“利他”之间的矛盾,这对当下的道德文化建设有借鉴价值.
快乐、非乐(yuè)、天鬼、良心、义、公正
G41;B82
2016-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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