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662.2012.03.004
涂尔干的国家学说
涂尔干不但扬弃了功利个人主义,而且抵制暴力论,在社会分工论的基础上,从历史的维度建构了国家起源论述。涂尔干所论国家的内容随社会分工以后各部分团结的需要而定,故国家作为一个道德共同体,不仅是社会的最高权威所在,而且是社会反思的机构。为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开出一条同步发展之路,涂尔干希望国家与社会其他部分相互沟通,并以职业团体作为中介实现国家与个人的持续交流,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与民主。
涂尔干、社会分工、法团
D03(国家理论)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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