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0047.2024.04.005

如何理解对自我的义务?

引用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对自我的义务,但是对自我的义务面对着无法解释义务概念中强制性的困难.康德通过区分自我的两种不同视角来解决这个困难,并赋予对自我的义务以基础性地位.对自我的义务是形式的,它是具体的对自我的义务以及对他人的义务的前提.没有对自我的义务,就没有其他义务.康德的解决方式,既回应了安斯康姆否认存在着对自我义务的批评,又不需要预设达沃尔的第二人称的理由.然而,这种解决方式以先验观念论为基础,当代建构主义者没有预设先验观念论,但也没有给予这一义务以基础性的地位.

对自我的义务、自我的两种视角、安斯康姆、第二人称的理由、先验观念论

15

B516(欧洲各国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2BZX078

2024-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57-6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哲学分析

2095-0047

31-2054/C

15

2024,1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