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047.2023.04.002
逻辑学的伦理之维:皮尔士的洞见及其当代回响
皮尔士在1903年哈佛实用主义系列讲座中首次公开提出:推理是一种受控行为,而以推理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学具有一种伦理维度.这一论题不仅在皮尔士本人的实用主义哲学体系中占据关键地位,而且对于今人重新思考逻辑学的本性具有重要启示.援引皮尔士及当代逻辑哲学思想资源,至少可以从"逻辑学研究对象""逻辑理论的选择难题"两个层次为逻辑学的伦理向度建构相应的论证.这些论证以及对相关异议的回应,可以激发当代哲学家重新思考逻辑学的规范性难题之症结.
皮尔士、逻辑学、伦理学、推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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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北美洲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046
2023-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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