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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0047.2022.06.005

实践理由的本体论

引用
理由基本论认为,理由性质是不可还原的基本性质,是规范领域唯一的基本要素.对理由基本论来说,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是,理由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目前有两种主要观点:命题主义和事态主义.命题主义认为理由是命题,事态主义认为理由是事态.然而,命题主义不能满足理由性质的不可还原性限制,事态主义不能满足理由性质的基本性限制.它们之间的张力可用真理同一论来消解.同一论认为,作为真理承载者的命题并不是由作为真理制造者的事实使之为真,而是同一于事实.同一论吸收了当代心灵哲学中的内容外在论思想,避开了元伦理学中的"规范问题",为实践理由的本体论提供了恰当说明.

实践理由、命题主义、事态主义、真理同一论

13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ZDA036

2022-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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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分析

2095-0047

31-205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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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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