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047.2021.01.005
修炼而成的自发性 ——以伯林为镜看儒家自由观
儒家思想在当代最受诟病之处是它压抑人的自由.近来许多学者提出儒家思想与自由观念可以兼容,但也一般是以西方的自由主义为标准来证明儒家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合理性.实际上儒家思想蕴含着一种独特而富启发意义的自由观,即自由是修炼而成的自发性.儒家的"不欲人之加诸我"和"无加诸人"展示的不仅是类似于伯林的"消极自由"的观念,而且是修炼所及的成就.其"从心所欲不逾矩"也不是简单的没有外在限制,而是通过修炼,化"矩"为功夫能力的升华.与"酸葡萄"式的自我消解不同,它是使自己能"发而皆中节"的自我成就.与"布律丹的驴"那种没有倾向的中立不同,它是理性与心理倾向高度一致后达到的无需选择的自由.以伯林为代表的自由观念最为缺乏的,就是自由的主体所需要的功夫能力和作为个人自由之必要条件的他者.一个人不仅通常需要来自他者的限制才能保证其更为根本的自由,他人的支持甚至是一个人自由的构成成分.伯林式的自由观对凸显自由的底线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有重要的作用,但它窄化了自由的内容,需要有儒家自由观对其作出纠正和补充.
自由观、儒家、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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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中国哲学)
贵州省2017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儒家心学与功夫论的哲学重构"项目编号:17GZGX02
2021-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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