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047.2020.05.010
无解释的理解是否可能
"理解"与"解释"不论是在哲学本身,还是在知识论与科学哲学中都受到普遍的关注.就它们两者之间的关联问题,利普顿提出了存在着"无解释的理解"的观点.这一思想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卡利法认为,理解"为什么"乃是"典型地与解释相同一的",斯特雷文斯则反驳说,科学中不存在不经解释的理解.本文认为,要获得真正的理解,需要依靠理由;而给出理由就是给出某种解释,因此不存在没有解释的理解.解释可以是显性的或是隐性的.利普顿不适当地限制了"解释"的概念,把归谬法、反事实论证等都排除在解释之外.其实这些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在给出某种理由,使认识者获得理解,因此都属于一种特殊的解释方式.
理解、解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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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0(思维科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知识论的系列研究"项目编号:14ZDB012
202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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