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0047.2019.06.001
主体与类主体:人类如何与AI相处?——以波音737MAX坠机事件为例
AI技术正通过改变人类生存境遇的方式,改变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并改变人性.应当重视人类如何与AI相处的问题.尽管AI具有智能,拥有自我学习与自主自抉能力,但是由于AI没有意义世界与自由精神,AI不是主体,只是类主体.人类与AI的关系不是主体间关系,而是人与自身创造物及自身生活世界的关系.AI缺失想象力与怀疑批判精神,缺失意义世界,AI的认知、判断、行动选择能力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人类对AI的信任是有条件信任.人类自身命运的最终选择权不能无条件地交给AI.人类使AI置于自身有效控制之下的努力有可能造成一种新的生存悖论:人类通过极少数专业人员控制AI,这些人有可能通过控制AI而控制人类,人类在努力摆脱一种控制…展开v
主体、类主体、人类与AI关系、信任、生存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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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智能机器人"伦理问题研究》17BZX021
2020-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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